《家》读后感15篇
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,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,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。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?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《家》读后感,仅供参考,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。
《家》读后感1抽丝般的细碎漫长,终于还是把巴金的《家》给读完了,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,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。
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,未及赶上那个时代,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。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,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,也生不出恨意。书中能引我同感的,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,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。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。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,只是想发感想而已。
对于文中的觉新我并不喜欢。他的“不抵抗主义”有时令我很反感。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,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所谓的“和睦相处”,他凡事都采劝不抵抗主义”。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,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,婚姻大事是他们并不能作主的。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,他没有反抗,有的只是默默地承受这一切。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,但他不敢说一个“不”字。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。祖父死后,陈姨太以“血光之灾”为由,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,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。这事虽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,但他还是接受了,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瑞钰的生命。而在这之前,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,郁郁寡欢而死。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,他无力反抗,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“旧式”的生活。他的“不抵抗主义”断送了他理想断送了他的爱情断送了他明天!而相反,他的弟弟觉民和表妹琴,他们与封建的家族反抗,终于得到了爷爷的理解。巴金在写给他表哥的信中也曾经写到,觉新这个角色有很多他哥哥的影子。我想这也是觉新这个角色如此栩栩如生的原因之一。
《家》读后感2《德伯家的苔丝》是哈代著称于世的“威塞克斯系列”中的一部力作。小说描述了一位纯洁姑娘的不幸命运。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,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。从此,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,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。后来,万般无奈之中,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,不料,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,苦苦寻觅。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,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,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,走上了绞刑台。
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,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;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,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——与安玑·克莱相爱。而正是这个安玑·克莱,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——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。有人会说安玑·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,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,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,不可忽视的是,安玑·克莱是爱苔丝的,至少那爱是真的,而不是像亚雷一样,只有欲,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。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,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,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,生存的机会就多了。合上书,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,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,藐视安玑的懦弱,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。
第一位小作者从这个悲剧的故事中认识到了每个人物的不足,第三位作者也是如此,表达了对当时那个社会的不满。第二位作者虽然也表达了对于悲剧的惋惜以及对于其中人物的痛恨,但是却写出了苔丝与自己朋友之间友谊的真实。
《家》读后感3读了巴金的《家》,我认识了一个新青年——觉慧。
书中的觉慧是一个与他人不一样的人,他不像别人一样坐轿子,不像别人一样相信妖魔鬼怪。他勇敢、自信、敢于同封建社会作斗争;他执着、倔强,骨子里流露出一种刚强之美。这就是他,一个为了正义敢于反抗的青年。
他有着摧人泪下的爱情。
他爱上了鸣凤——一个婢女,但他并不在意她的身份,他只知道,他们之间的爱情是那么纯洁,不容侵犯,没有任何东西能打破它。
但是,年仅十六岁的鸣凤为了保持清白,不愿意给一个脾气古怪的老头子做姨太太,而纵身跳入湖中……觉慧知道后伤心不已,整天茶不思,饭不想,他自责、内疚……
觉慧对爱情的大胆追求,体现了他对世俗的反抗,对个性解放的追求。
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想。
当别人认为女孩不该上学时,他却鼓励琴表姐去上学;当老太爷生病,陈姨太要为老太爷请巫师捉鬼时,觉慧堵住房门,坚决不让巫师进自己屋,最终将巫师赶了出去;当老太爷要为二哥觉民找对象时,觉慧帮助觉民逃出了高公馆,帮助觉民去寻找幸福。
以上种种行为说明,觉慧的头脑中朦胧中有了对封建礼教压榨人性的一种认识,因而行动中体现着对世俗的反抗。
他有对未来美好的向往。
他是清醒的,他知道自己在高公馆不会幸福,不会有所成就,于是他不顾所有人的反对,离开了这个令人伤心,让人压抑的地方。
他走了,他要去开创自己的事业,寻找幸福,当小船慢慢飘远时,让我们为他默默祈祷,觉慧,一路走好!
《家》读后感4有些事,我们总说我们能理解这种感受,真的是这样吗?即使能,又能理解多少呢。其实,我想说,只有亲身经历过,我们也许才可以理解那种感受。
在读《家》之后,由于所写的年代不是这个年代。虽然,读到伤心处是和书中人物一样伤心,读到开心时和书中人一起开心。但是感觉确实淡了很多。
在生活中,我想我们也是这样的。在听故事时,我们拥有相同的经历时,如果讲故事的人是讲悲伤的故事,我们更容易被感染,感觉自己又一遍的经历那些伤心的事。但是如果你讲的是开心的故事,自己有类似的经历时,那种甜蜜又会再次拥上心头。
在《家》这本书中,让我感触较深的应该就是其中一位少爷和他家的.丫头的恋情吧。其他的虽然可能更令人悲伤,但是读着却并未有多大的感触。反倒是这并不是让人很关注的恋情。
所以,在读这本书后,我更加的觉得换位思考的重要的。本来,我们很多时候是无法了解别人的感受的。更别说感同身受了。更多我们是觉得,出现这样的事,应该是怎么样的感受,以自己的主观感受去要求别人。但如果换位思考,虽不能准确的知道别人的情感设身处地的为别人思考,至少能比之前少很多。
我想这样更能避免很多的误会,而不是以自己的情感倾向来判断一些事情。在我自己家中,感觉母亲就很很喜欢用自己的标准也要求别人那么做,比如她觉得自己这样做很好,就希望我们也这么做。又比如让我们吃一些我们觉得不好吃但是她觉得好吃的东西。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。她很多时候用的都是自己的一套标准。所以有时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思维。和她交流真的会有些吃力。
但是换位思考。她总是为我们好的。每一个的想法都是为了我们,心中就觉得顺畅了很多。
《家》读后感5用17天时间,在昨天读完了日本古典文学名著《平家物语》(作者佚名)。这是我读书计划 ……此处隐藏4352个字……会它其中的道理。
《桥下一家人》讲的是巴黎塞纳河大桥下栖身的,一个叫阿曼德的上了年纪的流浪汉,他通过与三个陌生孩子的接触,改变了自己的态度,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并决心振作起来,不再以乞讨为生。他以新的面貌谋得一份工作,他将与孩子们的妈妈一起支撑起一个属于他们的家。
看完这本书后,我从中看到了阿曼德爷爷的责任心。我真是佩服他,因为自己的责任心从一开始不喜欢孩子,说他们是“八哥”,到后来与孩子们难舍难分,这是一个多大的改变啊。阿曼德的责任心使我想到了雷锋叔叔,他就是一位非常有责任心的好人。虽然他只有短暂的生命,但他那颗装满责任的心总是会为人民服务,无论大事小事都尽心尽力认真去做,不计回报。我们都应该学习雷锋,有一颗责任心,为自己负责,为他人负责,为社会负责。
但你转眼看看现在,大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,优越的生活条件和父母的溺爱使得这些“小皇帝”、“小公主”们没有责任心。比如做错事不承认,不承担后果,没有担当;比如做事稍有困难就撂挑子不干,或虎头蛇尾的,不能自始至终;比如过分依赖父母的帮助,不能独立等等,这些都是没有责任心的表现。
那怎样做才是有责任心的表现呢?我觉得首先要勇于承担,不能逃避,做错事要承认错误并改正;要好好学习,这是作为学生应该完成的任务;要尊重长辈,帮父母做家务,学会合理使用零花钱,在生活上不攀比,不浪费,这是作为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;量力而行为社会做好事,帮助有困难的人;在公交车上尊老爱幼,主动让座;不乱丢垃圾,爱护环境等等,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做到的。
学雷锋不一定要去做大事,正如刘备所说:勿以善小而不为。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,从身边事做起,关键还要坚持去做,向雷锋叔叔那样,无私奉献,做有道德的人。
《家》读后感13这个五一,我看了中央十套一个叫百家讲坛《红旗渠的故事》的节目。百家讲坛这个节目我看了有两年了,我也很喜欢,但这一次讲的,让我格外感动。
这一次的讲师不是什么教师,是林州市的接待代办副主任李蕾。他是喝着这红旗渠的水长大的。
1960年以前,林县从古至今都是个干旱地区,缺水的程度有多严重,几天不洗一次澡,刷锅水都要留下来用,人们更是惜水如命,清水贵如油,李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:以前林县有一户人家,那家的老公公为了打一桶水好在除夕夜包饺子吃,凌晨就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打水了,排队的队伍很长,到了傍晚才打好了水回家。刚进村他的儿媳妇来帮她挑水,好让老公公休息休息,结果,摔了一跤,水全撒了。这一家在那年也晚上就没水包饺子吃,第二天,他们家的人看到儿媳妇因为自责,上吊自杀了。
这个故事让我很惊讶,不就一桶水,至于吗?不过,我很快就明白了。林县的人因为从至今都没缺水喝,人们就逃荒,逃到山西,山东,等等地区。
可有一些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这的人不愿离开,终于到了1960年林县的人们开始修建一条水渠,这条水渠为了把漳河水引过来给人们喝水,就开始了长达十年的修渠工作。这十年里,修去的人付出了汗水,甚至鲜血,终于把这一条“万里水长城”修筑完工。当时山西的领导来看到这一景观,说:“这哪是修一条渠呀,就是开了一条河过来呀!”
这个宏伟的工程,让我们这些下一辈人惊讶,感叹。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,就是给多少钱,他也很难很难也许不可能修出这这样一条渠!那个时候,工人吃一顿饭都要走五里地,更别说什么赞助,给钱了。现在一些工程,给了那么多的钱都是“豆腐渣”,他怎么能和当时的人民相比呢!
这都是靠人民的团结,努力修出来的!这正应证了一句话:团结就是力量!
《家》读后感14书桌上的它,分外显眼,那是我情有独钟的《千家诗》。就在这本书里,我觉得,诗歌是那样的美好。
我轻轻翻开书页,步入了那个诗歌的年代。
矮矮的平房,成荫的,树下乘凉的,会是陶渊明吗?一袭白衣,一壶老酒,那月下独酌的,是李太白的身影吗?早朝之上,慷慨激昂主张变法的,是王安石吗?被贬后,独坐小舟,借酒消愁的,会是苏东坡吗?竹林里,独自抚琴的,是王维吗?
“人面不知何处去,依旧笑春风”,远远地瞧见,木门前徘徊的,一定是崔户那落寞的背影;“云淡风轻近午天,傍花随柳过前川”,春日午后游走于花丛中的,不必说,定是程颢在欣赏风光;“乱花渐欲迷人眼,浅草才能没马蹄”在钱塘湖边品味春光,白香山,也是在那样一个初春的日子,写下了这样的诗句吧;“天街月色凉如水,坐看牵牛织女星”,千年前的唐宫,会有人知道那个宫女的心酸吗;“有约不来过夜半,闲敲棋子落灯花”,赵诗秀就在那仲夏的夜晚,静静地等待友人的到来;“千门万户曈曈日,总把新桃换旧符”,这是唐朝的诗句,也是像如今一般热闹非凡吧;“清明时节雨纷纷,路上行人欲断魂。”清明了,大街上,也是冷冷清清……
我就这样在那诗歌的年代行着,突然想起诗歌,对今日的我们,也是那样的重要。
“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”,每当你准备浪费粮食的时候,就想想这句吧!农民种田,是多么不易;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”,这就是那辛勤的劳动人民,自己默默地工作,换来我们的幸福;“采得百花成蜜后,为谁辛苦为谁甜”,这不就是我们敬爱的们吗,孜孜不倦地教导着莘莘学子。
原来,诗歌,离我们那么远,却又那么近,诗歌见证了数千年的中国,无论是苦难,是辉煌,是沧桑,是淡泊,是热闹,诗歌的魅力,永远是那样的安静。
生一炉薪火,泡一杯绿茶,读一首诗歌,日子,就这么静了下来。
《家》读后感15今天,我读了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,读完之后,我深有感触。
这本书主要讲了:全班开始流行养Q宠。李彦宽和杨自热都养了Q宠,他们俩还成了“亲家”.李彦宽的妈妈买了一条斑点狗。李彦宽非常喜欢这只小狗,还给它取了名,叫做“牛牛”.杨自热非要跟着李彦宽回家不可,因为李彦宽跟他说了牛牛的事。李彦宽突然想到牛牛都在家饿了大半天了,要给他买点食物回去,可是已经走到小区了,哪里还有卖骨头的?他们只好买面包回去。妈妈回来后告诉李彦宽,牛牛是给表妹买的,李彦宽的眼泪“哗”一下流了下来李彦宽为了不让妈妈把牛牛送到表妹那儿,把牛牛送到了杨自热家。妈妈回来后发现牛牛不见了就问李彦宽它去哪了,他回答说:“丢了。”可是,牛牛却又自己走回来了。杨自热的叔叔来了学校,说:“郑老师摔骨折了,所以由他来担任语文任课老师。”同学们非常高兴。老师鼓励全班同学养宠物,再给它开一个博客。放学后大家都要去我家看牛牛。表妹也开了一个博客,她养的是一只兔子小兔子用后腿撑着地,两只前抓抹在脸上在洗脸。杨自热养了四只小鸡,名字是:沉鱼、落雁、闭月、羞花。陶斐然和胡晶晶各养了一只小仓鼠,一只公一只母,准备结婚,人气超过了牛牛。爸爸回来时,妈妈告诉李彦宽,其实牛牛不是送给表妹的,李彦宽非常高兴。
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: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,人与动物之间是不能分开的,就像书中的李彦宽和牛牛一样,一定要真心相处,要好好对待小动物。如果没有了动物,人类将活不下去;如果没有了人类,相反,动物也会活不下去。这就是一种生态平衡的关系。如果人类继续屠杀动物,我们也会活不下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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