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读后感
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,你有什么体会呢?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?是不是无从下笔、没有头绪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读后感,欢迎大家分享。
个人读后感1尊重是一种崇高的美德,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心灵受到震撼,同样可以使别人得到自尊和自信,只有自己尊重别人了,别人才会重视你自己。
今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,在阅览室无意中看到这样一篇文章《尊重每一个人》,便兴趣盎然的读了下去。
这篇故事讲了一位中年妇女领着小男孩走进了“巨象集团”的花园,把好的餐巾纸扔到一位老人刚剪过的草丛上,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们,把餐巾纸扔进了垃圾箱,可是这样反复了几次,那中年妇女指着老人教导孩子:“如果不好好学习,长大便会像他一样卑微低贱的工作。”老人借来手机打了个电话,就免去了中年妇女的职务,原来老人是总裁,老人教育孩子要尊重任何人。
故事中的中年妇女为了教导自己的孩子,而向一个老人扔出餐巾纸,而且当着老人的面贬低老人,一点也不尊重他,就是因为她自己的不尊重和傲慢,导致了她被解雇,直接被开除。在生活中不尊重人的现象很多,我曾经看到愤愤不平的一幕,开宝马车的人把捡垃圾的妇人撞到,下车不仅不扶起她,还对她一阵臭骂.行人看不惯了,纷纷指责他,他只好夹着尾巴开车逃窜了。
学会尊重每一个人,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多么的卑微,我们都应尊重他。这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,而且尊重别人就是在尊重自己。牢记普希金的一句话:尊重别人吧,你会使别人快乐加倍,也能使别人的痛苦减倍!
个人读后感2刚看完这本书不久,看了前面的回答,觉得都挺文艺,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。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,合上书,闭上眼,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,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,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: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,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。
无数次想过放弃,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。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,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,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,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,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,就是你和我。这本书让我明白,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,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,更多的是挣扎、犹豫、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。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,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,一份期冀,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。
一棵草可斩星,一粒尘可填海,没有去尝试,便不能说不可能。多年以后,我忘记了哈罗德,忘记了莫林和奎妮,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。这本书给人的,是勇气。
个人读后感3开头写的是沈石溪发现并与狼进行抚摸的行为,母狼“黄美人”被困在了铁兽笼里,它想要阻止沈老师是不可能的。抚摸的一只小狼的时候,沈老师发现它脚上有一根毒刺,就帮它拔掉并包扎,做好后,这小家伙好像天生就会友善似的,小狼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舔沈老师的手。给他起的名字是俏妹妹,他走路有点儿跷,俏跷谐音,妹妹是让人怜爱的角色。第二只小狼表现的态度中庸,逆来顺受,要是给他起名字,就叫灰布衣吧,布衣者,普通老百姓的别名也。轮到下一只小狼,性格大多和灰布衣一样,他是一只皮毛紫色的小雌狼,沈老师给它起的名字是紫荆钗,荆钗者,雌性中的庸常之辈也。第四只小狼是一只皮毛褐黄色的小公狼,当沈老师面对黄美人抚摸时,它喉咙里发出警告的声音。当背对黄美人时,它不再叫唤,乖乖接受抚摸,沈老师给他起名为花政客,政客者,玩弄权术的投机者也。第五只小狼碰它一下的时候,它好像火炭贱在身上,蝎子爬在身上,毒蛇游在身上,它连忙做出扑咬的状态。它简直是一个小恐怖/分子。沈老师只好把一根树枝放在它嘴里。它把树枝咬的咔嚓响,手指便草草的在它身上摸了两个回合,便结束了。沈老师给它起的名字叫作黑兵痞。兵痞者,凶悍不讲理,以杀戮为职业。还有《黄美人临终托孤》,《猎杀小猪崽,黑兵痞成了真正的狼酋》。这本长篇小说给我的道理是我们要保护动物,不能让它们牺牲。
怎么样?去买本《五只小狼》看一下吧。
个人读后感4水平实在有限,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。
18暑假,家中无聊,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《一个人的朝圣》开始翻看。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,也刚好看到了“要么庸俗,要么孤独”的网易热评。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。至此,全书读完,也不过几个小时,虽未搁下,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。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,这也许是假读书吧。书中诸多细节,记忆已然模糊,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,细细想来,并非书中不足,实属个人问题。此问题缘由,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:多读书,多修心。
关于想法: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,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,是潜移默化的,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。但不管何时,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。?应有一天,你心中虽仍有疑惑,但已充满勇气,“不计得失”的走向那“一个人的朝圣”。
以上便是此刻的我,与《一个人的朝圣》的全部交集了。也许以后还会有,也许没有。不管怎样,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。
个人读后感5节选故事:
从前有一个人遇到了难事,于是便到观音寺里去上香,求观音保佑自己渡过难关。他走进观音寺后发现有一个人正在拜观音,但是这个人却跟观音长得一模一样,惊异之下,这个人问道:“你是观音吗?”
“我正是观音。”
“你既然是观音,为何又要拜自己呢?”
“因为我也遇到了难事,但我知道自己的路只能自己走啊。”这个人听后恍然大悟,于是便离开了。
这个故事其实很短,如果不仔细品味只会觉得是一则笑话而已,其实看的仔细,品味一下,在我们现实中很多人遇到了什么难题或者是棘手的事情,首先会想到如何让别人帮助自己,这样做起事情来会容易很多。
我记得以前的我是如此,那时候总是依赖别人,感觉没有他人的帮忙自己就做不下去,事情就不会得到解决。导致我那段时间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总是想到的是都是让人帮忙,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,是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这种心态不可取,别人的帮助只是一时,不可能一辈子都去依赖帮助做事情。要学会的是自己站起来,哪怕做的不好,做错了,但这毕竟是自己真正依靠自己的力量所得到的。果然,现在的我经过一番历练,越来越好,虽然比上不足,但还是在做事方面比较得心应手的。不再一味地求助于人,做到了靠自己站起来并且站得稳。
个人读后感6塞万提斯笔下的《堂吉诃德》一经问世,便受到世人的热爱与追捧,这和它所反映的时代背景有很大的联系,仔细分析这部作品中的几位主人公,对我们的人生也有一定意义上的启示。
主人公阿隆索·基哈诺,也就是曼恰的堂吉诃德,在追寻自己梦想的途中,有幸运,亦有困苦,有欢笑,亦不乏悲伤,在茫茫人海中 ……此处隐藏1598个字……丧了,马一右看在眼里,急在心上。于是,他悄悄的策划了帮马一左实现梦想的活动,马一左终于圆梦,和他一样快乐的,有马一右,有小乔老师,还有班里的同学!
这本书的作者是尚晓娜,他是新生代儿童文学作家,1988年从事文学创作,主要作品有《一年级的小豌豆》,《一年级的小密瓜》等等,深受儿童的喜爱!
通过这本书,让我懂得了要珍惜童年,童年的时光是短暂的,要利用短暂的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,做一个永远都长不大的孩子,要向着对双胞胎学习,做一个天真,纯洁,并且时刻都露出了笑脸的孩子!这一对双胞胎虽然很调皮,但是他们两个人很团结,是同学们的开心果。()作家善于敏锐地捕捉平凡生活之中的细微之处,从淡而有味的日子里发掘生活的诗意和美感,以温情而简洁的笔触揭示了儿童内心深处的成长渴望,描绘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得格外生机盎然。
个人读后感11对于这本书的感想,我真的不由得感概万千。与这本书的主人公相比,我们真的太过于娇气、任性。鲁滨逊生活在一个上流社会的家庭,但他却有着实干精神,性格坚强。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,可以镇定自若,且能想方设法的应付,还能在困难的时候帮助别人。他善良、勇敢,是一个永不疲倦、敢于尝试的行动者。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普通的家庭,却无法跟他做的一样好。尽管他是书中的一个人物,但生活中也有跟他一样的人。
我常常在想。如果我生活在那样陌生的环境,我还能镇定自若吗?我还能像他一样能想方设法的去应付这些困难吗?更何况他还是孤身一人。不,我是无法做到的,我没有那一方面的勇敢、自信。我只会害怕,只会躲在那一个黑暗的角落,不敢出来,就像个胆小鬼一样,乖乖的在那里等死。
那么,如果我生重病的时候,没人陪伴我,关心我,安慰我。我还能像他一样坚强,会有着像他一样的求生的欲望吗?不,我也无法做到。我只会对这个世界绝望,只会哭泣,抱怨自己。因为我很懦弱无能,我能想象到那样的情景,那样的画面,我不敢想象,也不敢去做。尽管,这是想象。
这一本书,让我身临其境。在这里面,我很佩服主人公的勇敢。我推荐这一本书,可以让你找到启示,从而发现自己的缺点。
个人读后感12看完被感动到,总想写点什么,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,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,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、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,随着哈罗德的回忆,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。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,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,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,独自面对生活,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,他是勇敢的。
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,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,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,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。并没有,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,说不出一句话,这多少令我失望,我也在这时明白,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,享受过程,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。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,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,然后与自己和解,与身边的人和解,奋力前行,热爱生命。
当然,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,感谢哈罗德,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,感谢作者,谨以此为记。
个人读后感13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:“当一扇门向你关闭之际,另一扇门将向你打开。”
一个人可以活两次,听起来不是很可笑吗?其实不是……
一个生长在17世纪的英国威仁爵士,他在四十八岁那年,改变自己的职业,在人生道路上取得另一项成就;中国唐代诗人温庭筠一改旧习、再塑人生,从风流才子变成了作风严谨、诲人不倦的老师;美国博士史威在取得神学院博士的成就之后,开始学音乐,成了音乐学院的博士,他中年之后,又经过多年的研究,成为一名优秀的医学博士。
史威能取得那么多的成就,是因为他不满足于现在的成就,想尝试另一种职业。从他们的经历中,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的确可以活两次。而且一个人可以活两次,也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,只要我们与愿意去做。当我们在取得某一个成就之后,去尝试另一种新的生活,不断的努力,把其他方面的才能也展现出来,另创新路,取得更大的成就,让我们的生命之舟驶向另一个成功的彼岸,这样做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充实、更有意义。
个人读后感14在这个暑假里,我看了老师推荐的书《两个人的梦想秀》,这本书讲了主人公:马一左和马一右在他们身上发生的许多有趣的事情。
故事主要讲了马一左和马一右这两个双胞胎长相一样,性格怪异。可是有一天,马一右忽然冒出了奇怪的念头,他偏要说他们是绝佳拍档呢!拍档就拍档,再加上“绝佳”两个字,就更棒了。
他们一起做过很多事情,比如天天一起上学放学,比如给别人传小纸条,比如周末去游乐场玩,再比如打翻一整箱啤酒……他们还一起做过什么呢?哎呀哎呀,多得数不清呢!
在他们的身上有许多有趣的事情。他们帮过胡子源背书、当过家里的小厨师、帮妈妈挑选衣服参加“选美会”、因好奇心去到另一个地方迷路了、帮陌生人还回一封重要的信封……
有一天,马一左看到了一份报纸的内容:“你有梦想吗?你敢于说出你的梦想吗?你愿意和我们取得联络,让我们帮你实现梦想吗?请将你的梦想写下来,并寄往中山路1234号,就有实现的机会。”哥哥马一左的心里一直有一个伟大的梦想,那就是当一名气质独特、受人万众瞩目的主持人。马一右知道了马一左的梦想并大胆的写信给中山路1234号。可是一个月过去了并没有人回信。但疼爱哥哥的弟弟马一右不肯放弃,于是他召集全班同学帮哥哥马一左开个演唱会,马一左在里面就是个主持人。
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,并要努力去实现它!
个人读后感15小说读完了,心里非常难受,眼泪不由控制的涌出。
涂自强出生在一个很普通很清贫的山里人家。村子里都穷,没有有钱人。考上大学,村里人拿出一些零碎票子,凑足了涂自强的路费和学费。至于生活费,那要他到学校以后自己去挣。感情很好的女同学采药,落榜,分别时给涂自强留下一首诗,最后两句是:不必责怪命运,这只是我的个人悲伤。告别山村,从村长到乡邻,所有人的叮嘱都是:念大学,出息了,当大官,让村里过上好日子。哪怕只是修条路。
涂自强一路步行前往武汉。路上给工地运过水泥,在餐馆打过工,洗过车,干了各种杂活,经历了各种陌生人的敬意和温暖,终于来到学校。大学四年,在食堂打工,做家教,一分钟不敢虚度,一分钱不敢浪费。即将考研,父亲去世。父亲去世,是因为修路挖了祖坟,父亲一气之下大病不起,终于不治。毕业后,涂自强租住在脏乱差的城中村。找不到合适的工作,被骗,欠薪,一分钱一分钱的算计,勉强支撑。后来老屋塌了,母亲伤了腿。出院后,跟随涂自强来到武汉。母亲去餐馆洗过碗,做过家政,看过仓库,扫过大街,同样为活下去受尽折磨。
最终,涂自强积劳成疾,去医院检查已经肺癌晚期。他把母亲送去莲溪寺,自己在回老家的路上,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涂自强那么努力的学习,赚钱,最后的命运为什么还是那样?问题出在哪里?是怨社会还是怨命运?
文档为doc格式